北京佳和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汉中市财政局 2024-12-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HZJZS2024-0176

二、项目名称:

2024年陕西省级(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北京佳和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百强大道10号楼3层2单元313-185

   被投诉人: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南门临街商铺2层#1

四、基本情况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2024年陕西省级(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于2024年10月28日委托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代理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2024年11月4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11月19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陕西丝路非遗文化有限公司。参与该项目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北京佳和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于2024年11月19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11月21日给予了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人于11月2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对投诉材料审查后,要求投诉人补正相关材料,投诉人补正材料后,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在此次采购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版本的招标文件,对供应商构成了差别性歧视待遇,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平,公正原则,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我公司严重怀疑招标代理机构的专业程度和在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存在为所欲为、恶意操纵评标结果的行为。

        本机关受理后调取了全部采购资料进行了书面审查和调查,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说明,并要求原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对相关评审事项进行了说明,于2024年12月4日对被投诉人进行了现场调查。 关于投诉事项,经查,投诉人补正材料中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与该项目发布的标前文件资料“2024年陕西省级(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241030001)-文件集.zip”和应标文件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投标(响应)文件签收回执单》竞争性磋商文件版本号均为“241030001”,版本号为“241030001”竞争性磋商文件“6.4.2评分标准”,分值构成均为“详细评审80.0000分,报价得分20.0000分”。投诉人补正材料中版本号为“241012001”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被投诉人2024年11月19日发布的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附件“省级传承人记录工程补助项目采购文件及附件 (1).zip”,均为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省级传承人记录工程补助项目资料,与本次采购项目无关。2024年11月20日被投诉人发布该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对附件内容进行更正。该项目被投诉人发布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附件错误,未对采购结果造成影响。

        原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分别说明,该项目评审分值构成为详细评审80.0000分,报价得分20.0000分。

        综上,本机关认为,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驳回北京佳和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陕西省级(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采购项目的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汉中市财政局

202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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